探射燈:淫審改革無誠意 拖得就拖

《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千瘡百孔,有關淫褻及不雅的定義模糊不清,除了影視處選擇性執法外,負責評級的淫審處又身兼司法及行政角色,易生混亂,加上淫審處審裁委員培訓不足,種種問題難以阻止不良傳媒發布不雅資訊。淫審制度改革迫在眉睫,惟相關的改革諮詢完成第一階段逾三年,第二階段至今開展無期,令人質疑當局毫無改革誠意。

第二階段諮詢遙遙無期

本港過去亦曾發生多宗因淫審制度漏洞而引發的執法不公問題,出現多重標準。早於○五年十二月《東方日報》、《太陽報》刊登女星Kelly Brook性感打格照片,《蘋果日報》同日亦刊登同一輯打格照片,但淫審處卻將《東方日報》及《太陽報》刊登的照片評為第二類物品;《蘋果日報》則評為第一類物品;外國雜誌《NOW》亦刊登同類照片,在胸部並無打格,更無被送檢。結果《東方日報》及《太陽報》分別被罰款一萬五千元及一萬二千元。政府雖在○八年底展開淫審條例改革諮詢,第一階段諮詢早於○九年完成,惟至今逾三年仍未展開第二階段諮詢。

「似乎拖得太耐啦!九成係想等新一屆政府處理。」擔任淫審處審裁委員十八年的張民炳表示,現時評級制度存在漏洞,級別之間訂立的年齡限制差距太大,條例訂明第一類物品適合任何年齡人士,第二類物品只適宜十八歲以上人士,但「啱十七歲唔等於啱三歲」,加上增加審裁委員數目後,當值機會大減,新人一年只有最多兩次機會做評審,又欠缺系統性的培訓,審裁委員在評級時會遇上困難出現偏差。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方互動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

搵樓18即睇最新樓價走勢、最全面地產新聞及筍盤情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