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6人騙貸逾億洗錢俱囚

【本報訊】從事生產潤滑油生意的加楓石化(加拿大)有限公司,其三名高層夥同另外兩間公司的三名人士,在○六至○八年間涉以虛假發票詐騙六間銀行的短期貸款一億四千五百萬元,並誇大營業額及利潤數字等,串謀詐騙美國證券交易所冀能上市,但最終失敗。六名被告早前在區院受審後被裁定詐騙、洗黑錢等罪成立,昨判入獄兩年八個月至四年四個月不等。

包括加楓三高層

五男一女被告依次是加楓財務總監徐明通、董事盧銀培、經理兼和盈有限公司東主王樹輝、兆輝亞洲有限公司女董事李燕萍、港利通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余舜年及李建國(卅三至五十五歲)。首被告判囚四年四個月、次被告判囚兩年八個月,出庭任證人的第三被告判囚三年,餘下三名被告則判囚四年。

案件編號:DCCC 241/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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