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虐打「貓殺手」 一漢入獄四年

【本報訊】被指「貓殺手」的卅八歲男子江志傑,去年於油麻地廟街一間電子禮品店任職期間,疑在店內偷取氣槍虐射流浪貓,事件遭傳媒大肆報道後,該店男店東遂夥同另外兩名男子,於去年六月廿九日在店內將江虐打一小時,江最終因吸入過量冰毒死亡。其中一名不認罪的被告林偉豪(四十六歲)在區院受審後,法官昨裁定他傷人罪成,官指案件早有預謀,被告夥同另兩人犯案,刑責與對方無異,判他即時入獄四年。

同案被告包括店東呂魁(卅六歲)及趙中和(四十四歲),早前已認傷人罪分囚兩年八個月及三年。案件編號:

DCCC 1266/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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