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工課程濫稱「認可」添亂

【本報訊】多間開辦社會工作高級文憑課程的院校,被指在未獲社會工作者註冊局認可的情況下,「搶先」在課程簡介中列明課程已獲註冊局認可,藉此招攬學生。涉事的院校昨承認有關課程仍待審批,但否認涉及誤導。註冊局主席洪雪蓮強調,所有未獲批准的課程引用「認可」等字眼,會造成混亂或有誤導成分,促請有關機構應小心用字,並呼籲報讀人士留意課程內容。

簡介「偷步」涉誤導

《社會工作者註冊條例》規定註冊局需制訂及檢討成為註冊社工的資格標準及相關事宜,並要求註冊社工申請人必需持有獲註冊局認可的社會工作學位或文憑,而註冊局對於認可的相關課程,在教學時數、師生比例及教師資格等均有一定要求。

有市民本周一去信註冊局投訴,指香港專業進修學校及職業訓練局轄下的香港專業教育學院(沙田分校),今年九月將開辦的「社會工作高級文憑」課程簡介中,列明課程已獲註冊局認可並已接受報名,但註冊局認可課程名單內卻未有列出有關課程,質疑有關課程有誤導之嫌。

職訓局發言人接受查詢時承認,有關課程正待註冊局審批,課程簡介中已註明有關資料,又指每名報讀人士需繳交三百元報名費,但校方強調在取錄學生前不會收取任何學費,校方會在報讀人士五月正式選科時公布課程審批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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