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宮或批入伙紙後僭建

【本報訊】屋宇署現正調查特首候選人唐英年九龍塘約道七號大宅的僭建地庫事件,是否涉及有人提交虛假圖則,瞞騙屋宇署發出入伙紙。屋宇署表示,根據現行批出圖則程序,擬議發展項目在完工後能否作出非法改動,並非屋宇署審批圖則的考慮因素,因此屋宇署不能因為擬議設計可能為日後僭建地庫提供空間,而拒絕批准建築圖則。

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明日開會討論唐英年約道七號大宅僭建地庫的調查進展,調查方向包括是否有人涉嫌向屋宇署提供虛假圖則,待屋宇署批出入伙紙後再僭建。屋宇署表示,按照現行的圖則審批程序,擬議發展項目在完工後可否作出非法改動,並非屋宇署在根據《建築物條例》審批圖則時其中一個可以考慮的因素。《條例》第十六條訂明若有關圖則並非規例所訂明的圖則或建築事務監督根據條例規定的圖則等,則監督可以拒絕有關申請,但有關項目不包括有關發展項目被非法改動的可能性,例如就地基設計而言,雖然屋宇署會要求有關建築專業人士證明設計符合最低結構要求,但該署不能因為有關設計高於最低結構要求,擬議設計可能為日後建造僭建地庫提供空間,而拒絕批准有關的圖則申請。

五月底前完成調查

屋宇署署長區載佳日前表示會爭取於今年五月底前完成調查,但至今仍未能與業主會面,屋宇署發言人表示該署對此並無補充,不會評論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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