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射燈:各國監管不一 在美可藥用

大麻究竟是否毒品?在不同國家會有不同答案。荷蘭以可合法吸食大麻聞名;美國則通過立法使部分患有嚴重疾病的病人,以大麻來緩解痛苦;而中港台等地則嚴打管有或吸食大麻。法律界人士表示,大麻在港屬毒品,蓄意管有及販買均會被控。

荷蘭興大麻咖啡館

在荷蘭,「大麻咖啡廳」林立,不論當地人或遊客都會進內邊喝咖啡邊吸大麻,甚至到不同的大麻博物館了解其歷史和文化,大麻在荷蘭就像其他一般生活用品般。另方面,美國也透過立法,令大麻在醫學上經常被用來輔助某些晚期絕症的治療,減低痛楚徵狀。

「喺香港就唔同,大麻屬於毒品嘅一種,如果收埋甚至吸食,即係藏毒同販毒,後果好嚴重。」執業大律師陸偉雄表示,根據《危險藥物條例》,在本港栽種大麻或鴉片罌粟,一經定罪,可處罰款十萬元及監禁十五年。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方互動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

搵樓18即睇最新樓價走勢、最全面地產新聞及筍盤情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