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警方就事件深入調查,並徵詢過法律意見,但因沒有足夠證據於是放人。
消息又指除涉事消防隊目外,現階段警方亦未能掌握證據,證實有其他人涉及虛報等刑事罪行,因此暫不會有任何人被控。警方發言人昨證實案中被捕的三十五歲男子,已獲得無條件釋放。
求打真軍 拒付留宿費
事發於去年十二月六日,一名隸屬消防處海務及離島區、駐守部門一艘滅火輪的卅五歲隊目,酒後光顧觀塘區鳳樓,初時先付四百元接受服務,完事離去後又折返要求「打真軍」,當時雙方同意肉金為一千五百元,隊目在鳳樓過夜後被指拒付留宿費,並在未付款情況下離去。詎料鳳姐原來已趁隊目熟睡時拍下他的委任證等資料,事後並報警指遭人強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