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姐告強姦 消防隊目撤控

【本報訊】消防處一名卅五歲已婚消防隊目去年十二月到觀塘區鳳樓嫖妓兼留宿一晚後,涉嫌因拒絕支付肉金,有人於是報警稱遭他強姦。警方拉人後經過兩個多月調查並在尋求律政司意見後,因無足夠證據作出檢控,被捕隊目近日已獲無條件釋放。

據了解,警方就事件深入調查,並徵詢過法律意見,但因沒有足夠證據於是放人。

消息又指除涉事消防隊目外,現階段警方亦未能掌握證據,證實有其他人涉及虛報等刑事罪行,因此暫不會有任何人被控。警方發言人昨證實案中被捕的三十五歲男子,已獲得無條件釋放。

求打真軍 拒付留宿費

事發於去年十二月六日,一名隸屬消防處海務及離島區、駐守部門一艘滅火輪的卅五歲隊目,酒後光顧觀塘區鳳樓,初時先付四百元接受服務,完事離去後又折返要求「打真軍」,當時雙方同意肉金為一千五百元,隊目在鳳樓過夜後被指拒付留宿費,並在未付款情況下離去。詎料鳳姐原來已趁隊目熟睡時拍下他的委任證等資料,事後並報警指遭人強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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