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點江山:僭建時序是唐死穴

前晚唐英年夫婦會見傳媒為約道七號唐宅僭建地庫解畫一幕,依然是大話連篇,被主流報章頭版冠以「擺老婆上枱」、「賣妻求榮」大字標題,更有立法會議員斥唐「離譜」、「無恥」!

而最值得注意的是,唐英年公然當七百萬港人和建築工程界專業人士為傻瓜,信口雌黃,說甚麼僭建地庫是在二○○七年初屋宇署批出入伙紙「之後」才動工的。這正是要害之所在!

「取得入伙紙前僭建地庫」與「之後加建」性質完全不同,前者屬於涉嫌呈交虛假圖則、偽造文書、串謀詐騙等刑事罪行,後者則只是違反《建築物條例》;前者是犯罪,後者是違規。將僭建時序顛倒,妄圖化「罪」為「錯」,其「卸膊」、「縮骨」面目暴露無遺!在僭建地庫上,唐可能涉嫌觸犯刑律,點止誠信破產咁簡單!

根據幾份報章公布的約道七號屋工程原始圖則和終極圖則,地基打樁深達五米,比五號A屋的兩米地基深了三米,這無疑顯示地庫與上蓋建築是一同規劃的;而當年建築工程招標是包括挖掘地庫的;報章披露二○○六年五月的七號屋建築工地照片,也充分顯示地庫挖掘工程是取得入伙紙之前進行的,工程承建商和建築工人都證實這點。作為二○一○年之前仍是七號屋業主之一的唐英年百分之百逃脫不了關係,分分鐘做不成特首而做「特囚」!且看政府會否官官相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