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召開聯席會議,十八個團體矛頭直指影視處執法不力,對於累積二十三項不雅物品評級紀錄的《爽報》輕輕放過。
本來嘛,頭頂彷彿有光環的立法會議員必然會搶佔道德高地,異口同聲譴責大肆宣淫的《爽報》,然而有一事非常離奇,出席會議的二十四名議員之中,舉手發言的僅得六人,平時滿口仁義道德的公民黨和民主黨更只有一人發言,而且避談《爽報》二字,諱其名稱之曰「某一份免費報紙」。
《爽報》內容充滿色情成分乃事實,該報違規二十三次亦是事實,民間團體群情洶湧炮轟之同樣是事實,公民黨和民主黨何以噤聲若此?為甚麼不拿出一以貫之的批判精神來狠狠鞭撻一番?這樣的一個謎團,自然令人聯想到另一個事實——《爽報》的老闆,壹傳媒集團主席黎智英曾經捐贈超過二千五百萬元給予公民黨和民主黨。此之謂,受人錢財,替人噤聲。
毫無疑問,公民黨和民主黨一定矢口否認,情況就像有意做一做特首的唐英年,對於豪宅僭建之事一定耍手擰頭,非到最後關頭也不肯和盤托出。可是嘛,混政治飯吃的政客不得不懂避嫌之道,瓜田不納履,李下不整冠。公民黨和民主黨要麼當初拒絕收取黎智英的巨額捐款,既然收了,備受嫌疑乃逃不過之事。
道德高地不容易站得穩啊,一旦牽涉萬惡的錢財,隨時像葫蘆一般滾下來,頭頂光環也熄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