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人自駕北上4.27成行

【本報訊】港府漠視民意鐵定下月三十日起,強推粵港兩地自駕遊首階段試驗計劃,即容許合資格的香港五座位或以下的右軚私家車車主,駕車經深圳灣口岸往廣東省,首批透過此計劃北上的私家車最快可在四月二十七日出發。港人申請者須要有中港駕駛執照及良好駕駛紀錄,但運輸署卻未有清楚交代具體要求,包括曾違反交通條例者是否合乎資格。另外,有民間團體不滿港府一意孤行推行自駕遊,將於下周日(十九日)發動萬人遊行反自駕遊。

根據有關首階段試驗計劃,港人自駕遊去廣東的申請手續頗為繁複,申請者須先向運輸署預留、申請配額及申領封閉道路通行許可證,申請者會在遞交申請後約十個工作天收到運輸署有關由兩地審批結果的通知。若成功申請後,申請人須到香港中旅(集團)有限公司及香港總商會辦理內地政府機關所需的行政及海關手續,包括購買內地「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保費約二十至三十元。

「良好紀錄」模糊未釐清

計劃下容許有兩名指定司機,須擁有中港駕駛執照及良好駕駛紀錄。不過,運輸署署長黎以德昨並無釐清何謂良好駕駛紀錄,僅指若申請車輛曾進行走私活動、或申請人因涉及違反交通條例仍有官司在身等的申請均不會受理。

黎以德表示,初步會以先到先得每日批出五十個配額,逗留期限為七天。當局稍後會安排非牟利機構率先試行。另他強調,容許內地車南下的第二階段計劃未有具體時間表,會視乎第一階段成效作考慮。但他透露,屆時內地車申請者亦須具備中港駕駛執照。計劃下負責辦理申領自駕遊暫准進口證等手續的香港總商會表示,該會會協助內地把關,確保港人駕駛的私家車是同一部車輛進出內地,該會指去年共簽發逾六千張暫准進口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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