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射燈:淫審檢控緩慢一定要改

《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千瘡百孔,惟商務及經濟發展局日前向立法會提交的檢討報告,竟只表示會增加審裁員人數及延長其委任期限至九年,對外界要求司法行政分家的意見充耳不聞。各界更質疑當局於○九年大鑼大鼓完成的第一階段諮詢,只是做場戲的官僚式交代,根本毫無改革誠意;而第二階段諮詢,至今仍開展無期,明顯是要將淫審爛攤子推給下屆特區政府。過去因淫審惡法無標準可言,東方報業集團(下稱「東方」)多次被針對性的選擇性檢控,淫審制度成政府打壓異己傳媒的工具;但又一再放生案底纍纍的淫褻傳媒,變相助長淫風,荼毒青少年。不少團體要求當局改例廢淫審處,才可有效增加淫審制度的公平性。

近年不良資訊氾濫成災,壹傳媒旗下免費報紙《爽報》,在創刊首月便有二十三件物品被淫褻物品審裁處評定為第二類(不雅)物品,但至今四個多月,仍未有一宗案件有裁決,歸根究柢,緩慢、執法不公的淫審制度是罪魁禍首。

大律師公會倡廢除淫審處

現時淫審處既負起評定由影視處送檢物品類別的行政工作,但當有人在民事或刑事法律程序中,就有關物品的評級提出異議,法庭可將已評級的物品發還淫審處再作評級,淫審處變為擔當法庭角色,履行司法職責。事實上,立法會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曾強烈要求當局改革淫審處的架構,淫審處必須把屬行政性質的評定類別職責從司法機構的職責中剔除。香港大律師公會亦曾向當局遞交書面意見,促請研究和建立一個新的物品審查制度,更建議廢除淫審處。

「運動員係佢,裁判又係佢,角色好混亂。」全國政協委員劉夢熊炮轟淫審處司法、行政不分,未能做到獨立及公正的評級及裁決,只增加人手無助改善,建議刪除淫審處行政功能:「成立獨立部門評級,淫審處只保留司法功能!」

前淫審處審裁員兼執業大律師龔靜儀直言,評定淫褻級別僅需運用道德標準,不應由具司法功能的淫審處負責,應成立獨立機構負責評級:「淫審處應該行政、司法分家,不過講咗十幾年都無做到,分咗家評級都公平啲!」

第二階段諮詢 拖逾三年

不過,當局卻無視各界人士意見,一意孤行,繼續讓淫審處手執行政及司法權,拒絕將兩權「分家」。而○九年完成相關條例的第一階段公眾諮詢,僅決定將審裁員總人數由三百四十人增至五百人,並把審裁員的委任期限延長至九年,但至今逾三年仍未展開第二階段諮詢。

「○九年(第一階段諮詢完結)到依家,要做嘅一早做咗,擺到明冇立法意欲!」香港城市大學專業進修學院學術統籌宋立功批評,政府至今仍未作第二階段諮詢,明顯採取「拖字訣」,欲將檢討程序推至下屆政府,一旦「拖」至立法會換屆,過去的諮詢結果更可能被推倒重來,變相讓其身不正的刊物及報紙可繼續借用現行制度的漏洞,散播不良資訊。劉夢熊亦炮轟政府於○九年大鑼大鼓進行的第一階段諮詢,只是做場戲的官僚式交代,促請當局交出誠意改革,以回應社會訴求。

放生不良資訊 荼毒青少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早前提交立法會的文件,指影視處可直接向違反條例的出版商提出檢控,不用事先將有關物品交淫審處評級,反爽報色情資訊行動召集人兼香港家長聯會會長李偲嫣批評影視處手持此「尚方寶劍」卻不加使用,一直放生發放不良資訊的傳媒,荼毒青少年,「唔直接檢控啲不良傳媒,要等淫審處評級,咪等於畀多啲時間佢哋去發放淫褻不雅資訊,最後(問題)只會愈積愈多!」

政府在○八年底展開淫審條例改革諮詢,第一階段諮詢早於○九年一月底完成,報告書於同年七月呈交立法會資訊科技及廣播事務委員會。局方出席了逾五十場會議及論壇,會見約二千二百位人士,亦收到超過一萬八千八百份以個人或團體名義提交的書面意見,更委託了香港大學民意研究計劃進行公眾意見調查。當時商務及經濟發展局承諾,第二階段諮詢將在同年底進行,但本報近日向商務及經濟發展局查詢第二階段諮詢的進行日期,惟局方未有確實日期,只表示會盡快進行。

圖/文:專案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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