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肆阻街不絕 申訴署查食環署

不少食肆經常霸佔行人道營業,不但阻街,更引起環境衞生、噪音滋擾甚至火警危險的問題。因經常有市民投訴食物環境衞生署在此方面執法不力,申訴專員黎年昨日宣布展開主動調查,審研政府當局對食肆違規擴展營業範圍的規管及執法行動,是否有行政失當或執法不力。有立法會議員指食肆違規擴展營業問題有惡化趨勢,不少食肆更將罰款當成本,「食環署啲人一行開,佢哋又開番張枱出嚟」。

食環署數字顯示,近年涉及食肆違規擴展營業的投訴有上升趨勢(見表),去年全年有六千二百宗,較前年全年的四千七百宗上升三成,檢控個案亦增加,去年全年有二千六百宗,較前年上升一成八。不過,食肆因違例擴展營業範圍而按違例記分制被暫時吊銷牌照的數目,去年只有八十宗,較前年九十宗下跌;而去年被取消牌照的宗數亦只有五宗,較前年九宗大幅減少。

申訴專員公署去年收到涉及食肆違規擴展營業的投訴亦達二十六宗,專員黎年表示,從投訴個案及日常觀察注意到,食環署就食肆阻街問題的規管及執法行動欠成效,阻街問題持續未獲解決。該署會深入調查,市民亦可於下月十日前向公署提供意見或相關資料。

食環署表示會全力協助申訴署調查工作。目前食環署是透過發牌制規管食肆,並可引用《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及其附例或《簡易程序治罪條例》,對阻街採執法行動。食肆持牌人若在食肆核准範圍以外非法經營食物業而被檢控,一經定罪,除罰款外,食環署亦可按「違例記分制」記分,分為五、十及十五分,食肆持牌人十二個月內被記十五分,會被暫時吊銷牌照七日,之後十二個月內再累積被記下十五分,會暫時吊銷牌照十四日,若再累積違規,更可被取消牌照。

街坊冇覺好瞓憂火警

油尖旺區議員陳偉強指該區是食肆違規的重災區,不少食肆晚晚會將餐枱放滿行人路,不是打邊爐就是煲仔飯,「幾乎每日都有收到街坊的投訴,話樓下嘈到直情成晚冇得瞓,又擔心下面擺滿石油氣爐,萬一發生火警,可能燒埋上嚟!」區議會曾多次要求食環署正視,但不得要領。立法會議員王國興亦支持申訴專員調查食環署,更批評食環署執法不力,並無正視食肆違規擴展營業問題,致問題不斷惡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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