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大哥曾倡母入鏞記董事局

【本報訊】鏞記酒家兄弟內訌、呈請集團母公司清盤案昨續審,二弟甘琨禮一方盤問大哥甘健成時,披露甘健成上月撰寫的律師信,表示不論最後誰取得母公司股份,亦希望鏞記能繼續經營,把先父的基業發揚光大,甘健成對此承認;不過他表示若最終他要離開鏞記,也會自立門戶開酒家,但不會與祖業競爭。庭上亦透露鏞記曾三次派息予股東,總額達一億四千萬元。

稱德高望重增員工歸屬感

今次甘健成呈請清盤,導火線是不滿琨禮通過決議,委任其子連宏出任母公司董事。琨禮一方昨爆出,原來健成亦曾提出也要母親麥少珍入董事局。健成解釋,母親德高望重,任董事可增加員工歸屬感;對於自己兩名兒子,他則表示二人仍需訓練,未值時機安排兩子入局。但他不認同三妹甘美玲,指他兩子的能力欠奉之說法。而力挺二哥的三妹甘美玲昨首度現身法庭,她稍後會作供。

健成補充指若他發展自己事業,他不會用鏞記之名,也不會跟二弟競爭;不過他強調自己是鏞記創辦人之子的身份,卻是不能否認的事實。另外,他對琨禮及其子連宏其中一項指控,是指對方在集團坐擁八億現金,卻以董事局多數票否決派股息,認為有關決定不符股東利益,且琨禮是企圖把持現款繼續擴權。琨禮一方昨反駁指健成提出派息後,大家曾在董事局同意派息前要先為集團聘請財務總監,惟之後健成便已提出清盤呈請。不過縱使如此,董事局仍三次向法庭申請派息,總額達一億四千萬元;健成接受此說法,但拒絕收回對琨禮的指控。

此外,健成亦指琨禮未經同意,私自把集團名下柴灣食品工場給予其子女另外經營的有機食品生意作工場。琨禮一方反駁指該工場一直空置,並批評健成發現姪兒使用工場後,不找當事人商量卻嚴正處理,又指健成兒子也有用集團貨倉存放私人物件。案件編號: HCCW 154/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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