僭建廿劏房 屋署無跟進

【本報訊】違規僭建及劏房愈來愈嚴重,屋宇署被批評未及時處理。土瓜灣道一幢樓齡逾四十年舊廈,被揭發多年來將二字樓逾千平方呎的平台僭建,最近更間成廿間劏房出租,一旦發生火警,住戶難以逃生。屋宇署先後於○四及○六年發出清拆令及清拆通知書,但最後不了了之。有劏房租客坦言已作好逃生路線,「個單位有窗,已有逃生設備!」

業主將土瓜灣道定安大廈二字樓六及七號單位及相連的數百呎平台打通,連同平台一併僭建成廿個劏房單位。劏房走廊狹窄,闊度僅兩呎,只可供一人通過,兩人同時通過要打側身。

本報翻查土地註冊處資料,發現定安大廈E座二字樓六號單位,原來早於○六年九月已遭屋宇署發出通知,指單位平台有違規搭建物,要求同年十一月廿九日前須拆卸僭建,否則會發出清拆令,但最後屋宇署並無發出任何清拆令。

○四年已發清拆令

至於同樓層的七號單位,更早於○四年三月十八日已獲發清拆令,勒令業主清拆平台僭建物及外牆上加建物,限令需於六十日內完工,但最後業主並無處理,屋宇署亦再無跟進。

有關單位雖有屋宇署的法定命令,但仍可繼續買賣,最後由一姓陳的人士在二○一○年六月及八月先後以一百九十九萬八千元及一百七十萬元購入。

屋宇署發言人昨表示會再派員視察,確定劏房結構,再採取跟進行動。消防處發言人表示,上月收到投訴,指有劏房單位及公共通道加上鐵閘問題,由於涉及結構,已轉介屋宇署處理。

記者昨到有關劏房單位,曾按鐘但無人應門,大廈管理處指昨日上午屋宇署職員曾到現場視察,下午亦有多名消防員到大廈了解走火通道問題。

區內地產代理表示,上址劏房單位面積由六十至一百平方呎,有獨立廁所及廚房,租金由月租三千五百至四千五百元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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