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弒父案累母被控誤殺

七十六歲男子○九年在家中疑因賭馬問題與患有精神分裂症的兒子爭執,遭兒子以菜刀斬至重傷。老翁的妻子發現後只以跌打酒及活絡油給丈夫療傷,兩周後老翁終告不治,妻子致電召喚救護車而揭發案件。警方先後拘捕死者的妻子及兒子,死者兒子早前在高院承認一項誤殺罪,死者妻子則否認誤殺罪,案件昨在高等法院開審。

任職清潔工人的女被告黎瑞賢(六十一歲),被控於二○○九年十月廿五日與男被告鄺遠迢(廿四歲,無業)對七十六歲的鄺景南(下稱死者)疏忽照顧,並且因為沒有給予適當治療而誤殺對方。男被告上周三承認因受精神分裂症影響而誤殺死者,獲控方接納。

控方昨開案陳詞時表明此案是悲哀的案件,並指女被告的丈夫已死,其子亦承認誤殺罪,但死者確因女被告沒有及時將他送往醫院而失救致死。控方稱死者與女被告於八十年代結婚,案發時兩人與兒子同居於坪石邨一個單位。

○九年十月十一日男被告聲稱想阻止死者去賭馬,並與他爭執,之後被告用菜刀斬死者雙膝及雙手。

女被告指事後死者拒絕送院,加上兩人又擔心兒子會被捕,女被告遂向中醫師夏德建求助並購買了跌打酒及活絡油替死者療傷。

期間女被告亦給死者服用中藥,直至廿四日晚,女被告再致電夏指死者再度不適。夏建議她報警,但她擔心救護員進單位後發現滿屋垃圾會通知房署趕走他們,與兒子商量後在翌日凌晨利用手推車把死者帶到街外報警等候救護員。

全身125處舊傷口

救護員到達彩虹邨路邊發現女被告及死者,死者被膠帶綁在椅上且死去多時,女被告稱報警時死者仍有反應。控方指經驗屍後發現死者因刀傷引致敗血性關節炎,最終導致肺炎而死,其中雙膝刀傷較嚴重,死者全身約有一百二十五處舊傷口。法醫又指如死者及時接受外科手術,可避免死亡,但不可能在家接受治療便能康復。

控方傳召案發當日到現場的警員林炳森出庭作供,辯方盤問林指他替女被告錄取供詞時非原文照錄,自行作出增補甚至虛構供詞,林即時否認並指「我點諗到呢啲說話出來!」。不過他承認當時女被告並非疑犯只是協助調查,他亦曾跟隨女被告到坪石邨找男被告,並發現他在單位內全身赤裸。案件於今日續審。

案件編號:HCA 29、234/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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