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尋騙案70萬元揭洗錢131億

【本報訊】警方在調查一宗電話騙案,追尋涉案的七十萬元去向時有驚人發現,一名內地男子涉嫌利用他在香港開設的公司之銀行戶口,處理高達逾一百卅一億元的懷疑犯罪得益。被捕男子昨解往東區法院提訊,被控以一項洗黑錢罪,暫毋須答辯,法庭將案押後至三月十二日再訊,期間讓控方等候律政司意見,被告則繼續收押看管。

21歲電子零件商還押

報稱商人的被告羅俊城(廿一歲),持雙程證來港,控罪指他在○九年八月十四日至一○年四月十三日期間,利用「一創發展有限公司」在集友銀行的戶口,處理一百卅一億二千二百五十一萬多元的可公訴罪行得益。

控方昨庭上指,案件由警方調查一宗電話騙案中的七十多萬元的去向時揭發,因控罪性質嚴重且涉及金額巨大,而被告在港無固定住所,加上他公司的戶口有大量金錢進出,相信涉及集團式運作或有組織罪行,反對被告保釋。

辯方則指被告是電子零件商人,無犯罪紀錄,他可以居於在港表親家中,更可提出現金及人事擔保各十萬元。惟法庭最終否決其保釋,被告續還押。

案件編號:ESCC 392/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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