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假卡買名袋 「日語通」判囚

【本報訊】在日本留學及工作多年的港漢,聲稱去年日本地震後失業,回港找不到工作,遂利用通曉日語優勢替假卡集團當跑腿,假扮日本遊客用日本人失卡到名店LV(Louis Vuitton)犯案,首次成功購得一萬七千元的手袋後,再用第二張失卡買袋時被揭發。被告昨於高院認罪,官指案件涉國際因素,將他重囚兩年及需賠償上述金額予信用卡公司。

無業被告倪灕(卅六歲),承認一項以欺騙手段訛騙財物及兩項企圖以欺騙手段訛騙財物罪。控罪指他在去年七月十九日於尖沙咀的名店LV內,使用兩張假信用卡購物,其中一次成功購得一個一萬七千元的LV手袋。

失業淪犯罪集團跑腿

法官判刑指,假卡集團利用被告通曉日語而行騙,雖然他非幕後主腦,但若非他的協助也難成事,加上事件涉國際因素,故要將他判囚以懲。

案情指一名日本遊客去年七月中在香港機場禁區購物時被偷去兩張信用卡,之後在同月十九日的案發時,被告用其中一張失卡到LV專門店內,成功先購得一個手袋,他隨即將袋交到店外的接頭人。之後他折返店內,用同一卡再買另一個一萬八千元手袋,惟因簽帳超過該卡限額,他遂以另一失卡付款時,被店員發現是已報失信用卡而揭發。

辯方求情指被告曾在東京留學修讀經濟,並在當地醫療用品公司及貿易公司工作,惟去年發生大地震失業,回港定居卻找不到工作;被告已婚,而居於內地的父母又患長期病患需他照顧,他才犯案。案件編號:DCCC 1225/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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