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超市家賊$2掃千元貨

在超市任收銀的抑鬱症婦,聲稱不滿新經理削減她工時令她入不敷支,上月遂夥同失業男街坊「夾計」偷超市的貨品,着對方在她櫃位付款,她則假裝將貨品「過機」及收錢,惟醒目經理察覺男街坊用作「付款」的八達通,根本無可能可繳付千元貨款,揭發對方只付了兩元買蘿蔔。被捕男女被告昨於觀塘法院承認盜竊罪,官表示因案情嚴重將二人收押至下月二日始判刑,換言之二人要在獄中過農曆新年。

女被告黎慧貞(三十三歲)及男被告楊建雄(三十二歲)是居於深水埗白田邨的街坊,二人各自已婚。育有一子一女的男被告求情指,兩年前失業後靠每月八千多元綜援維生,三日前主動停領綜援準備找工作擔當家庭支柱,希望獲得法庭輕判,惟遭裁判官揶揄:「你點做呀?政府大眾就係你家庭支持嘞!」

不滿經理削工時減薪

而女被告則求情指因丈夫包二奶不理家,她一直獨力照顧十歲兒子,亦患有抑鬱症需長期覆診。事發前因工作的超市換了經理,將她的工時大幅削減,令她每月收入由五千多元減至二千多元,因生計成問題才一時貪心犯案,事發後經理對她嚴厲監視,連上廁所亦要吩咐同事尾隨,令她深受困擾,現更正式遭解僱,已後悔莫及。

裁判官直斥二人是有組織犯案,女被告作為把關角色卻為虎作倀,違反對僱主的誠信,即使認罪初犯,除了判監外別無選擇,現先將二人還押待領感化及社會服務令等報告才判刑。

涉案超市位於白田商場二樓,案情指超市的謝姓男經理在去年十二月廿日核貨時,發現多宗由女被告經手的交易曾有不尋常地取消,致令存貨量與銷售紀錄不符,謝開始暗中觀察女被告的工作情況。

至今年一月四日早上十時,他留意到男被告獨自來購物,對方先後從貨架上取了六盒金莎朱古力、五支酒、三罐紅牛、兩樽力保健、兩包中藥、兩盒茶包、兩包果仁、兩包糖果以及一支香體露,共值九百八十二元二角。

男被告稍後將貨品推到女被告的櫃位付款,謝發現男被告竟以八達通支付近千元貨品,因而生疑並在店外截停對方,男被告無奈出示手上單據,單上顯示只以八達通支付值兩元的蘿蔔,其他貨品則只有過機紀錄而無付款紀錄,謝報警,兩名被告被捕後在警誡下承認偷竊,當時男被告身上有三百七十元現金。

案件編號:KTCC 304/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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