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寓所姦醉娃 男子今判刑

【本報訊】年輕男子於交友網站認識女網友後,趁她在燒烤派對中喝醉,與友人先對她上下其手非禮,其後更將她強姦。兩男子早前於高院否認控罪,陪審團昨大比數裁定年輕男子強姦及非禮罪罪成,其友人則被裁定一項非禮罪罪成。法官押後至今日判刑。

次被告非禮罪成 女友痛哭

兩名被告依次為何衍霆(廿五歲)及陳志軒(廿六歲),同被控於去年三月十三日在首被告位於大埔家中非禮女事主X,二人分別再被控同日強姦及非禮X。兩被告的家人均有到庭,與次被告交往八年的女友更於庭上痛哭。

案情指出,廿四歲的X於網上認識何,曾兩次見面,案發前一天X等十多人到首被告家燒烤,翌晨X感酒醉及頭暈走進睡房,次被告睡在床上她則睡在他旁,其後首被告睡在二人中間,首被告向X上下其手,其後叫次被告出房而將X強姦,X其後報警。

辯方求情時望法官輕判,次被告律師稱被告非早有預謀,沒有預計事主睡在他旁,望可判處社會服務令。

案件編號:HCCC 206/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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