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有「鞋王」之稱的富商鄧劍群因其「三奶」李姿霆(Karen),兩年前被揭發與前香港先生冠軍黃長發譜出姊弟戀,鄧因而與李斷絕關係,當時更入稟向她追討四個物業的得益及業權。案件昨於高院進行預審時,Karen一方指因上任律師的疏忽,以致現時才申請提交新證供,法官需時考慮是否接納申請,押後裁決。而本案已排期明年四月十六日正式開審,預計審理五天。
原告鄧劍群,被告李姿霆,二人昨日無到庭,均由律師代表。原告曾在入稟狀指,已婚的他○二年認識被告並發展婚外情,之後兩年他先後買了四個物業給被告居住或收租。四個物業分別是大角咀港灣豪庭、西貢匡湖居、紅磡半島豪庭及尖沙咀卓能中心,當時的購入價總值已逾千萬元,估計現時已升值不少。
原告指這些物業雖以被告名義持有,但這樣安排純為掩飾兩人關係,他並無送樓之意,被告要與他維持婚外情關係才准居住或收租。直至前年他得悉被告與黃長發之戀聞,經調查後更發現被告已將港灣豪庭物業出售,遂興訟討回賣樓得益及取回餘下三個物業。
案件編號:HCA 920/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