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陳樹渠兄家族遺產求裁決

【本報訊】已故教育家陳樹渠之兄長陳樹霖,其後人就家族遺產問題,昨入稟高院尋求指示。據知事件涉及陳樹霖一名女兒,曾與負責管理遺產的兄弟,簽署信函放棄繼承權利。現在遺產管理人一方要求法庭裁定,上述信函是否有法律效力,若仍有效力的話,該女兒又可否將之撤銷。估計有關情況或會影響遺產的分配。

原告陳燿鉅(譯音),是陳樹霖夫人陳林日華的兒子,他以亡母(下稱死者)遺產管理人身份入稟;被告包括其眾家族成員依次是陳潔梅、陳潔卿、陳燿禧(已歿、由其遺產代理人Lily Dorothy Chan代表)、陳潔麗、陳燭敏(譯音)和原告自己,估計眾被告是死者遺產的受益人。入稟狀指○五年七月時原告和陳燿禧同是死者的遺產管理人,當時姊妹陳潔梅與他們簽署信件,放棄申索遺產,同時參與簽署的還包括一間名Terra International Holding Inc.的公司,原告現在要求法庭裁定,上述信件是否有法律效力。

案件編號: HCMP 2642/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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