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道之行:全面檢討問責制

高官問責制是本港政治制度的核心組件,要提升特區政府的管治水平,不可避免觸及如何優化問責制此一重大課題。有趣的是,唐英年與梁振英這兩位建制派特首參選人,不約而同論及要提高政府的管治能力,顯然曾蔭權政府在卸任前應該提交檢討報告,作為重要參考。

問題是迄今現屆政府仍然無意為問責制做檢討,似乎要留待下任政府處理,或許這是一個燙手山芋,甚至是一個不容易拆解的政治炸彈,還是不碰為妙。

可惜,問責制是一個難以迴避的爆炸性議題,於是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譚志源選擇問責制內的一個小領域作研究,算是交出功課。譚局長在電台節目中表示,可大幅調低政治助理的起薪點,即使削幅達到三至四成也是可以考慮的事。

政治助理貨不對辦,早已為政圈中人詬病,而起薪點之高,更是匪夷所思。政府原來建議政助的職能為協助局長和副局長執行較一般的政治工作,包括作為聯絡人安排局長與社會各界接觸;拓展社會網絡、掌握民意動向等,可惜三年多以來,政助的表現並不稱職,毋庸置疑。

立法會議員、民間團體及傳媒,作為政助服務的用家,絕大部分不滿意政助的工作,視之為似有若無,神龍見首不見尾,甚至懷疑政助存在的價值。

現屆政府不應聚焦問責制的缺陷於政助,應該展開全面檢討,就問責制實行九年多以來的正反經驗,包括司局長的政治工作表現、與議會溝通合作的挑戰,以至與公務員的磨合等大方面,諮詢公眾意見,然後提出優化制度的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