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業新機構發牌監管一條龍

港府規管旅遊業方案今日出爐,當局決定成立新的法定獨立機構規管旅遊業界營運,取代旅遊業議會的監管角色。新法定機構集旅行社、領隊及導遊發牌、規管、巡查及懲處於一身,現時負責發牌的旅行代理商註冊處亦會解散。據了解,由於成立新獨立機構目前仍屬紙上談兵階段,當局並無提出令人驚喜的新規管建議,只是吸納旅議會現時行之有效的規管旅遊業界模式,加上草擬及審議新法例需時,新獨立機構最快三年後才成立。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今年四月諮詢旅遊業運作及規管架構,收回約一千二百份意見書,九成是由旅議會及業界提出的相若意見,但當局指由於議員、消費者委員會、學者及市民均提出,支持成立獨立法定機構取代旅議會監管旅遊業界,為免再遭批評旅議會「自己人管自己人」,當局認為成立法定獨立機構是唯一的選擇。

港府消息指,新法定機構的理事會以非旅遊業界佔大多數,理事全部由港府委任,主席由非業界人士出任,旅議會、旅遊業界,包括領隊及導遊的工會代表都會是理事會成員之一,而日後旅行社不需規定是旅議會成員才能取牌。

80人年經費5000萬

新的法定機構約有八十名工作人員,每年運作經費五千萬元,當局會一次過注資一筆可觀經費給該機構五至十年的運作,長遠則必須自負盈虧。

至於新機構工作,消息指該機構會取代旅議會負責巡查、發牌、懲處、監管等的工作,並會加強巡查範圍,除聘請外判公司外,亦會派員親身出外巡查。

目前入境旅行團發生較多問題,旅議會要花四至五成資源去處理,但該等旅團僅向旅議會支付每團二十元確認書費用,收費過低,消息人士預計會大幅調高該項費用。

旅議會將淪為商會

新法定機構成立後,旅議會將淪為名副其實的商會,但是消息人士稱,該會會保留處理突發事故(如曼谷水災與業界商討停團)、處理一般不涉及違規的購物投訴、提供培訓、為旅遊業界發展方向提供意見等工作,新法例會清楚註明旅議會的權責,並會由港府資助旅議會運作,資助額則視乎該會日後的工作量。

香港旅遊業議會主席胡兆英表示會繼續做好旅議會的工作,並會諮詢會員意見以確定議會日後的功能。

旅遊業同盟總會主席謝北拱指還要「受制」於議會三年是時間太長,希望過渡期應即時由港府暫接手。他亦擔心,新法定機構沿用議會現有規條只是「換湯不換藥」,未能紓緩領隊及導遊的怨氣,要求當局與業界商討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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