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詞有理:為何應告不告

不說不知道,對付淫賤傳媒不斷發放淫褻及不雅物品,原來不一定要等到淫審處評級後才能採取行動,當局有權先斬後奏,可以對屢犯不改者直接檢控。這是商務及經濟發展局覆函立法會時透露的,奇怪的是,執法部門既然有這把尚方寶劍,為何一直藏而不用呢?

當局聲稱,考慮到淫審處過往的評級,以及公眾非常關注《爽報》刊載不雅物品對青少年的不良影響,影視處若發現《爽報》刊載明顯違反《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而且故態復萌,會考慮加強執法,向有關出版商作直接檢控,而不會事先把有關物品交淫審處評定類別,以確保檢控行動更快捷。

話說得很好聽,問題是,《爽報》出版不到三個月,被評為二級不雅的物品已累積多達二十三項,前所未聞,引起天怒人怨,為何影視處遲遲沒有動作呢?還有,壹淫媒多年來違例個案已達一百多宗,為何從來不見影視處直接檢控呢?莫非影視處忘記了這把尚方寶劍?

有例不依,姑息養奸,港府一向如此,本來已見怪不怪,但對於一張肆意賣弄色情,視民意如無物的淫賤免費報,當局在執法上竟然也是如此拖泥帶水,那就實在是太不可思議了。

世上沒有無緣無故的愛,也沒有無緣無故的恨,影視處有尚方寶劍不用,放任淫賤傳媒荼毒社會,當然不是沒有原因,他們本來就是沆瀣一氣,狼狽為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