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吧牌照一般較會所牌照難申請,有人為繼續經營,紛紛改用其他方法游走法律灰色地帶。先有樓上酒吧以「Cafe」為名,實為酒吧模式經營;另有未成功申領酒牌的店舖,以「申請進行中」之名義繼續經營;更有人以承辦已有酒牌場地,變相毋須申請,即可接手經營;亦有人索性甚麼牌也不申請,不掛招牌只做熟客生意。
根據酒牌局的既定政策,申領酒牌場所前須得到食環署署長所簽發的正式或暫准牌照,局方才考慮申請;至於會所酒牌申請,則經由民政事務總署發出的《合格證明書》,便可申請。現時全港約有四百間樓上酒吧,但由於申領酒吧牌照有一定難度,所以有商人改以其他經營手法,例如申請會所牌照營運,以減少執法人員的巡查機會。
油尖旺區議員許德亮指出:「有啲打樓上Cafe旗號,一次過申請埋酒牌同卡拉OK牌,但根本性質同酒吧無分別,有啲仲有舞池。」許擔心警方見招牌為Cafe,可能會管制較鬆,巡查較少。此外,酒牌局審批酒牌中,要求街坊與酒吧老闆對質的做法,令街坊卻步,有問題酒吧因而順利續牌。
「除非間舖賴過嘢,如果唔係呢啲樓上舖好少會有差人巡查,所以每逢入夜,都成為咗o靚仔o靚妹嘅蒲點,好似油尖旺啲樓上夜場咁,不少場會有人喺度飲咳藥水、索K,甚至有拆家喺場內賣K仔畀熟客,等佢哋即買即食即high。」一名知情人士透露,「啲差人嚟就扔(K仔)落地,捉唔到邊個有,場主就推說話係場外人帶入嚟。」
至於另一方法,則是承辦部分經營不善的樓上酒吧,易手轉名繼續經營。一名不願透露姓名的酒吧老闆指出:「部分夜場被警方冚咗,場主便會即時放風,搵啲樓上酒吧老闆傾頂手,接埋佢哋個酒吧牌,便可以即刻開檔,繼續搵錢。」他補充:「有人乜牌都唔攞,門口又唔掛招牌,根本唔喺查牌名單上,加上只做熟客生意,一樣有大把人幫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