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冼國林案兩漢撤控攜仿火器

【本報訊】女藝人陳嘉桓的師傅兼經理人冼國林,疑遭人尋仇一案,涉案兩男被告昨於九龍城法院再提訊時,控方撤銷他們其中一項攜帶仿製火器意圖犯可逮捕罪行罪。法庭將案押後至一月十三日再訊,以待控方作進一步調查及索取法律意見。辯方提出保釋申請但均遭裁判官否決,兩被告繼續還押看管。

應訊平靜 求保釋遭拒

任送貨員的首被告凌置業(卅八歲)及無業次被告黃志華(四十歲),昨應訊時表現平靜。他們各被控一串謀有意圖傷人罪名。控罪指他們於十一月廿五日在旺角金雞廣場一遊戲機中心內,串謀有意圖而傷害一名男子。二人仍毋須答辯,因保釋遭拒續還押。

首被告原被控另一項攜帶仿製火器意圖犯可逮捕罪行罪,指他於十一月卅日在其位於太和邨的住所內管有三支仿製火器,但昨獲控方撤控。據了解,程序上控方理應先得律政司指示才可檢控本罪行,現階段疑因程序出錯,故需暫時撤回控罪,待索取法律意見後才決定會否重新起訴本罪。

案件編號:KCCC 4635/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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