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署剛公開炮轟水務署延誤更換水錶導致讀數失準,言猶在耳,即接連再有懷疑失誤事件曝光!有市民近日接獲巨額水費單,追查下始揭發水錶原來已失靈逾年,水務署明知事件,居然以「為免對市民造成不必要滋擾」而不作即時更換,令用戶被迫繳交巨額水費!學者與關注團體狠批水務署理據牽強並漠視用戶利益,促訂立機制防止類似問題再次發生。
自去年七月開始,居於深水埗的胡先生便連續五季接獲水務署「零元帳單」,以為用水量驟減而不以為然。直至日前竟接獲一張「千元帳單」,始獲悉水錶原來由○九年開始已告失靈,「我問佢嗰千幾蚊點計出嚟,個職員根本答唔到,仲反問我點解唔早啲打去問,點可以將責任賴落我度?」
無獨有偶,家居青衣的張先生亦有類似遭遇,「十月無啦啦收到九百幾蚊嘅水費單,水務署話懷疑個水錶壞咗,但又唔搵人去檢查,收水費就一味靠估!」張不滿水務署知悉水錶失靈八個月才通知用戶,令小市民無端要承擔壞錶責任。
水務署發言人解釋,為免對市民造成不必要滋擾,一般會利用較長時間觀察,以判斷用水量改變是否與水錶損壞有關,再採取相應行動。
上述兩客戶皆因用水量下降,及後更未有錄得用水量而證實水錶失靈。在二○一○至一一年度,水務署共接獲七千三百多宗有關水費單及水費的投訴,當中約三百六十多宗涉及壞錶。
民間監管公共事業聯委會發言人蔡耀昌則認為,更換損壞水錶屬水務署職責,而用戶被追收巨額水費事件則時有發生,反映水務署長期未有着手根治,令問題積存至今,對用戶有欠公平,「水錶壞咗水務署就去追市民水費,讀唔到嘅用量就靠估,唔理係人手定係行政問題,水務署都唔應該將責任推畀市民!」
「有冇搞錯?咩叫做『為免對市民造成不必要滋擾』?水務署嘅責任就係整番好啲壞咗嘅水錶,幫市民服務冇理由話係打攪。」立法會議員張國柱認為,水務署知會市民水錶失靈並不構成滋擾,直指當局的解釋有欠穩妥,須還市民一個交代。
記者:黃芷君、伍思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