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在日常的工作中,會不同程度地需要使用及處理各種化學品,其中不少是有危險性的。不適當地使用或處理化學品,會導致意外,如火災、爆炸等,除損失財物外,也會引致健康受損,甚至人命傷亡。
近期嚴重的事故發生於本年四月,一名清潔工將漂白水混合「哥士的」,結果引發爆炸並釋出毒氣。
因此,在處理化學品之前,應首先清楚其特性及危害,並確保實施對應的安全措施,減低發生意外的風險。此外,不少的化學品意外都是將兩種化學品混合,產生不能預計的化學反應。故此,切勿胡亂混合化學品,以免發生意外。
化學品的危害及其安全措施的資料,一般可以從化學品安全資料表及其容器上的標籤得知。化學品的安全措施包括工程控制措施,例如使用危害性較低的物料來取代危害性較高的物料、以稀釋性通風方法從外間引入新鮮空氣,將工作地點內受危險化學品污染的空氣稀釋帶走、用局部排氣通風方法在污染物的源頭,將污染物即時抽走等。
行政控制措施包括提高個人衞生、安全意識及縮短接觸化學品時間。在採取所有合理可行的控制措施後,如仍不能把暴露於危險品的風險降至可接受水平,便須採用個人防護裝備包括:呼吸器、眼罩和手套等。但要謹記,個人防護只是保護工人的最後一道防線,只可用作臨時和短期的措施,而絕非取代應有的工程控制措施。
職業安全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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