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冒友身份 招搖撞騙

有行使假文件案底的青年未有珍惜獲輕判的機會,再次假借他人的身份招搖撞騙,他利用一名朋友之身份應徵財務顧問並成功獲聘,整整一年未被揭發,直至公司組團赴海外,他拒與同事一同辦理登機手續,始令上司起疑。他又利用舊同學的身份及虛報遺失身份證的伎倆,向多間銀行申請信用卡,騙款約廿七萬元。他昨在區院承認詐騙罪等十四項罪,被判監卅三個月。

二十七歲被告李建鵬,中七學歷,曾因使用假文件找工作而於兩年前被定罪成,判處社會服務令一百二十小時。他昨承認詐騙、盜竊、使用假文書及向入境處提供虛假詳情等共十四罪,法官指摘他無把握做社會服務令的機會改過,反而犯上更嚴重罪行。

法官判刑時斥責被告向朋友撒謊,把握每個機會,其騙局有一定程度的策劃,涉及五間銀行,亦向入境處作出虛假陳述。涉案銀行因未有要求被告提供文件正本,被告眼見騙局進展順利,犯案更為進取,若非上司和其中一銀行女經理起疑,被告會繼續犯案。法官斥被告貪心,誤用其才智犯法實屬可惜。

辯方求情指,被告從事保險工作達標不易,他為「跑數」,遂用自己和朋友名義購買五份保單,一年供款達卅萬元,但所得佣金僅十萬元,被告因此才申請信用卡供款,期間也有清還三萬元卡數。

收據字體有異 銀行查問揭發

案情指,被告游說友人丘世豪買保險,丘拒絕,但願意借出身份證讓被告拍照以證明他有見客。被告於去年一月自稱是丘,到康宏理財見工,並出示多份有丘姓名的學歷文件,最終獲聘為財務顧問。至今年初公司組團往日本,被告不願與同事辦理登機,以免他人看到旅遊證上的真正身份,令上司起疑,查問下被告才招認。但被告無吸取教訓,今年一月又用假學歷到另一間保險公司見工,惟未成功獲聘。

同時,被告成功游說舊同學馬紀餘,以馬的名義投保,讓被告業績達標。但去年三月起,被告用馬的身份,以傳真或網上方式成功申請四張白金信用卡,再以信用卡購物、透支或申請貸款,騙款達廿七萬元。為令信用卡可繼續使用,被告會清還最低還款額。

至本年二月,恒生銀行批出被告的信用卡申請,但要他到分行出示身份證,被告遂到入境處訛稱遺失身份證,然後在電腦修改入境處收據上的資料。他三月時到星展銀行申請信用卡作測試,但分行經理見收據的字體有異,向入境處查問揭破騙局而報警。

案件編號:DCCC911、1251/2011

「Money18免費即秒股票報價網站」現推出8升級功能,財經資訊,實時實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