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在藥房胡亂配藥,除了會增加藥物敏感的風險,藥劑師更指病菌會出現抗藥性,日後更難治愈。
記者在藥房購抗生素Ciprofloxacin時,店員隨便向顧客配售要求的藥物分量。香港執業藥劑師協會副會長張建民提醒,服用抗生素要完成整個療程,才能殺死病菌。以七天藥物療程為例,病人服食三天便停服,雖然病徵會消失,惟病菌或產生抗藥性,若病菌變種更難醫治。
至於店員叫記者每天服Ciprofloxacin三次,香港醫院藥劑師學會發言人指該藥物藥效強勁,不適用於普通喉嚨痛,而服食分量方面,應為每天服食兩次。「食多次唔會死,佢咪叫你食囉!但冇必要食咁多。」他認為政府應規定藥房股東為藥劑師,保障市民利益。
衞生署指○八年至一○年,每年平均檢控廿多宗藥房在沒有醫生處方下售藥,而檢控藥房在沒有藥劑師監督下售藥的平均有三十多宗。違例者一經定罪,最高罰款為十萬元及監禁兩年。根據藥房執業指引,藥物標籤需要標明藥物名稱及服用法等資料,違例者被紀律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