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壹傳媒旗下免費報紙《爽報》出版兩個半月,已累積多達廿三項被淫褻物品審裁處評為內容不雅的紀錄,事件令公眾嘩然,炮轟當局姑息淫褻傳媒。但原來當局現時有權對屢犯不改的傳媒採取直接檢控,而毋須先將懷疑違例物品送交淫審處評級。商務及經濟發展局最近覆函立法會,表明會考慮對《爽報》加強執法及直接檢控,外界才知悉執法部門有此撒手鐧卻鮮有採用。有審裁委員及學者促請當局盡快對壹傳媒及《蘋果日報》這類多次違例的傳媒,啟動直接檢控程序。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於本月六日回覆立法會教育事務委員會秘書的信件指,考慮到淫審處過往的評級,以及公眾非常關注《爽報》刊載不雅物品對青少年的不良影響,影視處若發現《爽報》在刊載明顯違反《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物品方面有故態復萌情況,會考慮加強執法,向有關出版商作直接檢控,而不會事先把有關物品交淫審處評定類別,以確保檢控行動更快捷。當局又指將會就此通知有關出版商。
淫審處審裁委員張民炳指,法律沒訂明必須將物品送交淫審處評級,才可提出檢控,只要影視處憑專業判斷認為物品屬第二類(即不雅),已可直接檢控,再由刑事法庭交由淫審處裁決及量刑,「對於壹傳媒和《蘋果日報》呢啲長期有案底嘅傳媒,亦應採用直接檢控程序」。
法律界人士黃國桐亦認為,《爽報》多次被評定不雅,影視處現時才加強執法是亡羊補牢,更批評該處無論在送檢、檢控等程序均動作緩慢,「咁多年都不思進取,是典型官僚態度」。
城市大學專業進修學院學術統籌宋立功認為,壹傳媒的辦報路線確有問題,當局更應將針對《爽報》的直接檢控程序,套用於壹傳媒及《蘋果日報》這類一而再、再而三,多次觸犯法例的傳媒上。
宋又指,○五年《東方日報》及《太陽報》刊登一輯外國女星Kelly Brook沙灘性感照,經打格仍被評為第二類物品,但《蘋果日報》刊登同一輯照片僅被評為第一類(即非淫褻亦非不雅),而在港有售的外國雜誌《NOW》刊出一模一樣的照片,無打格亦無封套,竟不用送檢,反映近年淫審處及影視處出現三重標準,非常混亂。
此外,九四年《東快訊》刊登一則印有藝術品大衞像照片的廣告,亦遭影視處送檢並評為不雅,淪為國際笑話,顯示當局在執法上「應告唔告,唔應告就告」,在標準不統一下,令人無所適從。
影視處發言人承認,法例容許該處不事先把物品呈交淫審處評級,而直接檢控發布不雅物品的出版商,以往亦有成功直接檢控違例者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