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入風雲:何俊仁失憶年

上周看何俊仁撰文加入戰團,指梁振英在如心廣場作供時被法官質疑誠信。本人事忙,沒有時間翻閱判詞,但看梁營的解釋是,法官判詞內從無質疑梁振英誠信的字眼;而何俊仁則稱,法官不接納梁的供詞,就等於質疑其誠信。

不接納一位證人的證供,是否就等於質疑其誠信,可以再作詳細的討論,但有一點教人百思不得其解,何俊仁為何要在二○一一年撰文質疑梁的誠信。事發在九年前,當時梁振英已經身為行會召集人,如果行會召集人誠信有問題,何俊仁以至泛民為何高抬貴手,不搞批梁大行動?何俊仁的大文,為何不在二○○二年刊登,而要在二○一一年才刊登?

何俊仁身為民主黨的要員、泛民的頭面人物,他們對政府有監察的責任,而事實上,對批評政府施政上的缺失,亦從不手軟,而且手法快、準、狠,上至行政長官,中至局長,下至一般公務員,一有出錯,無不口誅筆伐,何況泛民中有大量法律專業人士。如心廣場訴訟,當年已廣泛報道,泛民不可能不知,如果涉及誠信問題,以行會召集人的層次,就算何俊仁不追問討伐,其他大狀議員又焉會輕輕放過?

盡人皆知,泛民議員批評人向來尖刻、嚴厲,可是,在二○○二年對法官的判詞,或者案件的判決,卻竟然視若無睹,不當作一回事。然而,到了二○一一年,梁振英宣布了參選特首,何俊仁卻似靈機一觸,突然想起九年前的舊事,不但放言高論,而且更加自行重寫法官判詞,無中生有加入質疑梁振英的誠信,意欲何為?何俊仁有需要向社會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