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吟虎嘯:法治展威力 種票風雲起

今次區議會選舉發生連串「種票事件」,終於有了落到實處的進展,廉政公署日前採取行動,拘捕二十二名虛報地址的投票男女,有六人被檢控,事情「進入司法程序」。

「種票」的揭露和進展從疑雲變風雲,在在證明香港的新聞自由和法治是維護「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守護神,是香港人必須堅決捍衞的核心價值。

事情的調查、揭露、曝光是新聞媒體之功,事情的跟進和取證、核實及採取相關行動是香港司法體系不受任何政治、行政干擾,依法辦事之功。在這期間,雖然曾蔭權發表「見怪不怪」謬論,試圖淡化事件,但立刻遭到輿情痛斥,而香港「法治社會」的運作不論此事怪不怪,只要有干犯律法之嫌,就要啟動機制「做嘢」,也不管有甚麼政治大人物說了甚麼話,不管事情的發展可能會對某些政治營壘帶來「不利」,香港的法治機器都要按章辦事。

目前被投訴和揭發出來的「種票」個案已逾千宗,涉及多個選區。收集和揭露「種票」個案的多是反對派政黨,建制派對「種票」之事很不積極,甚至被動。這是因為,第一,在收集和揭露的許多個案中,有「涉嫌」者屬建制派中人,例如甚麼地區的政協委員之類,他們被疑為「種票樁腳」;二是今次區議會選舉建制派大勝,若有「種票」,他們「理所當然」被疑為「最大的受益者」,他們自然不希望「種票事件」被揭後不斷「鬧大」,最終會「影響選舉結果」;三是「自己事自己知」,建制派似乎未夠底氣和膽量在這件事情上和反對派「你做初一、我做十五」的「互相揭發、互相批判」,心有些虛也。

揭露和處理選舉中的「種票」,純粹是司法層面的事情,要依法辦案,但背後深藏政治較量,只是政治力量不能阻止司法運作,這就是香港的可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