靶場「假開放」團體難租用

【本報訊】政府平租土地予槍會設立靶場,地契雖列明須開放外間團體使用,但有射擊團體投訴申請不獲批,理由竟包括申請者並非獲得使用土地槍會的屬會會員。申請團體不滿已向立法會提出申訴,批評港府部門是「假開放」,製造「小圈子」活動,促在法例列明外間團體的定義,好讓有法可依。數字顯示,過去三年並無外間團體透過向當局申請借用有關靶場。

據了解,香港槍會以私人遊樂場地契形式,以一年一千元租用位於荃灣川龍一幅土地作為靶場,租用年期為十二年至明年年中屆滿,地契訂明有關體育設施須開放予外間團體使用。

本港射擊團體香港射手聯會創會會長黎永權向本報表示,今年五月底向民政事務局表示有意借用靶場,至八月底再提交該會的註冊及槍牌文件提出申請,直至十月十九日,民政事務局才將有關文件轉交另一射擊會香港射擊聯合總會諮詢,而並不是直接與場地承租人的香港槍會商討審批問題。本月初民政局回覆該會否決有關申請,理由是申請團體不是射總會員,申請未獲射總支持。

本報就此向民政事務局查詢獲回覆表示,現行按私人遊樂場地契約借用機制,當局會先諮詢有關體育項目的體育總會,以確定申請團體為總會的會員,或是否得到總會的支持,再決定會否向契約營運者提出借用。香港射擊聯合總會是射擊活動的體育總會,當局主要考慮申請是否能配合體育總會發展有關活動的方向。該局又指,根據紀錄,過往三年沒有外界團體向主管當局借用香港槍會的靶場,但有部分團體直接向香港槍會租用設施。

民政局卸責促「私了」捱批

香港射手聯會不滿該局回覆,早前已到立法會申訴部投訴。黎永權批評,民政事務局卸責,而射總只有一個可以投票的會員,就是香港槍會,質疑射總對今次申請存在利益衝突,又指當局建議直接與香港槍會洽商,是鼓勵「私了」事情,斥港府是「假開放」設施,主管當局的申請機制如同虛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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