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遊客增旅館偷步營業

【本報訊】香港旅遊業近年依賴內地旅客支撐,隨着中央開放的「個人遊」省市愈來愈多,對中下價旅館的需求亦大增。民政事務局昨指,旅館偷步經營而被檢控的個案激增,今年首十個月已有六宗檢控個案,幾達去年全年的七宗,過去兩年亦有五間旅館牌照因被揭發無牌經營,而被撤銷或拒絕續期。有立法會議員批評政府打擊不力,亦質疑現時於民居開設旅館的條例過於寬鬆,姑息養奸。

民政事務局昨指,截至今年十月底,當局接獲持牌旅館涉嫌違法經營的投訴有廿三宗,去年全年有十一宗,主要涉及懷疑無牌經營。檢控個案今年首十個月有六宗,被判罰款二千元至五千元不等;去年全年則有七宗,當中罰款由二千四百元至一萬四千元不等,一人被判入獄兩星期,緩刑一年,另一人被判入獄兩個月,緩刑兩年。截至目前,有五個旅館牌照因旅館持牌人曾因無牌經營旅館而被定罪,最後被撤銷所有旅館牌照,或拒絕為該等牌照續期的個案。

民宿開旅館 條例存漏洞

立法會議員李慧琼對檢控數字感驚訝,她常收到街坊投訴指大廈其中一層突然變成旅館,未獲發牌已用橫額大賣廣告。她批評,現有法例於民居改成旅館,只要通過消防及屋宇署便行,毋須諮詢居民,做法存在漏洞,她呼籲當局正視。香港入境旅遊接待協會會長梁耀霖亦指,如無牌旅館氾濫,必會影響整個業界形象,期望當局加強打擊及檢討旅館酒店用地。

另外,當局於去年四月一日起簡化舊工業大廈透過整幢改裝改變土地用途,但酒店非「工業」地帶准許用途,工廈業主須先取得特別豁免書才可改裝工廈經營酒店或旅館。截至十月底地政總署共接六宗工廈整幢改裝作酒店用途的申請,其中一宗已獲批,兩宗正在處理,餘下三宗則由於未能符合申請特別豁免書的資格,由申請人主動撤回或被地政總署拒絕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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