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政界:中國格殺偷槍逃兵

據內地網站報道,四名持槍逃離軍營的解放軍士兵遭到員警圍堵,三人被擊斃,一人被捕。網頁顯示當局通緝持槍逃兵的公告,但很快被有關部門刪去。中國政府嚴禁民間擁有槍枝彈藥,連菜刀有時也嚴格控制發售。老百姓對持槍歹徒缺乏正當防衞的手段,偷槍逃兵闖入鬧市,民眾得不到電子媒體的警告,因為當局「維穩」第一。

據稱,解放軍65331部隊的四名士兵是在十一月九日清晨逃離中國東北吉林的兵營,並偷走了一支95式小口徑自動步槍(另有說法是自動手槍)和七百九十五發子彈。開小差的林鵬漢、楊帆、李鑫鑫、張新岩分別為十八歲、十八歲、十九歲和二十三歲。因為五點八毫米的制式子彈可在一百米內擊穿八毫米鋼板,雖然當時不清楚這四人逃跑的原因,但是吉林市全城戒嚴,如臨大敵,警方曾要求各銀行、金店嚴加防範。

按照解放軍規定,在不是高級警戒時期,部隊的彈藥受嚴格控制,一般兵哥怎麼能搞到子彈:95式四百六十發、92式三百發、77式三十五發?可見軍中紀律存在重大缺漏。

據報道,四名逃兵坐計程車從吉林過遼寧時,同特警交火,三名逃兵被格殺,一名中彈被擒,另有消息稱,警方也有兩死一傷。如果事件沒有造成民眾傷亡,算是不幸中的大幸。但是逃兵三死一傷,是否遭亂槍掃射?似乎特警沒有使用狙擊生擒的戰術。

回顧一九九四年,北京建國門「九二○」惡性槍戰事件,北京衞戍區三師十二團的中尉田明健在鬧市槍殺軍民二十餘命,包括伊朗駐北京外交官皮什科納里父子和團政委等四名官兵,可能內部對叛軍有格殺勿論的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