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推前妻落海穗幹部囚終身

廣州市男幹部涉於本港賭船上將前妻推落海致死案,七男陪審團昨於高院退庭商議五個多小時後,以六對一大比數裁定被告謀殺罪成,法官依例判處被告終身監禁。女死者四妹早前由兄姐陪同下,專程由內地來港作供,眾親友事後接受本報訪問時,直斥被告「無血性、無人性、很冷血」,一世都不會原諒他。

任廣州市委政策研究室調研員已廿多年的被告王衛列(四十九歲),被控去年九月廿四日在港謀殺前妻楊文娟(四十四歲)。被告在裁決前一直表現鎮定,但聞判囚終身後即臉如死灰,且被押走時不住搖頭。死者及被告家人昨均無到庭。

死者在家排第二,一家均是長春人,死者大家姐、三弟及四妹楊立娟早前來港作供,三人事後受訪均顯得情緒低落,大姐更數度飲泣。

四妹表示死者九五年到廣州讀書,九八年與被告結婚。她指姐夫(下稱被告)為人沉默及內向,於廣州市委工作收入不錯;她又指死者結婚擺酒時只邀她出席,至今她亦只見過被告四次,甚至不知死者已離婚。

說到死者被殺一事時,三人即變得情緒激動且咬牙切齒,姐妹二人異口同聲指:「他(被告)無血性、無人性、很冷血,為何會做出這些事,殺老婆!」又指:「一世不會原諒他!」三弟稱:「我對他恨之入骨!」又稱相信法律會公平判決。

而死者遺下的十歲兒子,三人已把他接回長春照顧,他不時會問父母在哪裏,他們怕姨甥難過只表示:「媽媽出了事不會這麼快回來!」他們又指怕七十多歲老父接受不了,故不敢告之死者已死,而他們已在廣州替死者作簡單儀式暫時安葬,尚未決定是否運回長春安葬。

法醫證實女死者溺斃

案情指被告與死者在案發前一晚登上賭船,翌晨有人在七樓甲板看見被告握着死者頸伸出欄杆外,職員趕至,死者已墮海,被告身上有血漬,並聲稱死者因壓力大要自殺,他阻止時死者頭撞到甲板最終氣絕,他遂實行其海葬遺願,警方找回屍體,法醫證實死者是溺斃致死。

被告自辯時亦推翻海葬說法,反指因擔心他人誤會他殺害死者,才把其「屍體」推下海造成阻止不了她自殺假象。

案件編號:HCCC 97/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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