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童撞傷康文署瞞真相

康樂及文化事務署涉濫用私隱條例,隱瞞幼童受傷經過!一名五歲幼兒參加康文署活動期間,疑與其他參加者碰撞至手部骨折,康文署只重申「導師睇唔到」受傷經過,並以私隱為由,拒絕家長翻閱事發時之錄影片段,真相至今未明。立法會議員狠批康文署做法對受傷小童及家長並不公平,法律界人士亦指事件不涉私隱,建議家長可就事件索償。

黃太早前安排五歲兒子參加康文署舉辦的「小領袖計劃」,整個活動共有十三節課堂,未料兒子卻在第十節課堂中受傷,「嗰日我喺活動室門口等落堂,點知個導師突然衝咗出嚟,跟住我就見到囝囝瞓咗喺地下唔識郁!」黃太指兒子受傷後送往聯合醫院檢查,證實左手骨折,需接受手術及物理治療。

聲稱導師看不到事發經過

由於兒子傷勢嚴重,黃太遂向康文署了解事件經過,惟未獲回應 ,「佢哋(康文署)咁耐淨係問我個仔出院未,又話個導師睇唔到事發經過!」黃太曾要求翻閱閉路電視錄影,希望尋求真相,未料康文署竟以「私隱」為由拒絕,「我個仔喺佢哋(康文署)個活動度整親,點整親完全冇人話我知,淨係得囝囝同我講話畀其他小朋友撞跌,唔通我冇權知道個仔點解受傷?唔好下下都用私隱嚟撻人!」

康文署發言人承認,當日共有八名四至六歲幼兒出席活動,並由一名具資歷導師授課。事發時導師正預備活動物資,發現小童受傷躺在地上後已即時將傷者送院救治,並從小童口中得悉因與另一參加者發生碰撞而受傷。發言人強調,根據香港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的《閉路電視監察措施指引》,攝錄資料僅供署方授權人員查閱,故未能答應黃太的要求。

不過,私隱署發言人卻稱,相關指引僅供不同資料使用者參考,個別機構,包括各政府部門均可因應本身情況而決定查閱對象及披露錄影內容形式。

議員狠批涉掩過失阻究責

「市民將個小朋友交畀佢哋(康文署)之後受傷,冇理由部門會用私隱條例嚟做擋箭牌,唔畀家長知道真相!」立法會民政事務委員會委員陳克勤認為,康文署拒絕受傷幼童家長翻看受傷錄影片段做法大有商榷餘地,直指當中或涉隱瞞過失意圖,「片都唔畀市民睇,即係叫人哋唔好向佢追究責任啦!」

記者:嚴朗婷、攝影:林永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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