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明愛男醫涉揸短裙女胸

廿六歲明愛醫院急症室男醫生於凌晨下班後,在荔枝角街頭涉嫌從後推跌穿着迷彩短裙的妙齡女途人,再揸對方雙乳後逃走,女途人不甘受辱報警,並狂追廿分鐘,途經多條街,最終涉案醫生被接報到場警員拘捕。被告昨在觀塘法院受審,他否認非禮罪,辯稱純粹意外碰到。

被告楊珏峰,被控於今年七月廿七日,在長沙灣荔枝角道八二二號外,非禮一名廿五歲女途人。據悉,被告被捕後已向院方請假;另據資料指被告在○三年高考曾考獲四優一良佳績,在○八年取得香港大學內外全科醫學士資格。

任職客戶服務主任的廿五歲女事主昨出庭作供稱,案發日凌晨十二時許,她乘搭港鐵至荔枝角站下車,然後獨自沿荔枝角道步行返家,途中被告突然從後將她推跌,令她雙膝跪地受傷,被告並隨即用左手緊按她的嘴部,用右手先揸她的左胸兩下,再用右手揸她的右胸兩下後逃跑。女事主起身追截被告,同時報警求助。

女事主稱,被告初時逃跑,後來放緩腳步,期間途經多條街道包括長茂街、長荔街,當轉入長沙灣道時,被告進入了一間便利店,當被告步出便利店時,行至長沙灣道與大南西街交界時,有警車駛至,警員到場在女事主指示下截停拘捕被告。女事主送院後證實雙膝受傷,被告手肘亦有擦傷。

辯方特別以真人扮演被告和女事主,攝製了兩段模擬片段,包括事發時被告跟女事主有「身體接觸」的一幕,以及被告逃走的情況,並於庭上播放。

女事主:被告故意

辯方表示,當時被告跟女事主因一個向左走,一個向右走,以致兩人腳碰腳,雙雙跌倒。辯方又說,若當時被告即時向她賠罪便相安無事。惟女事主堅決否認此說法,堅稱:「被告是故意想揸我!」又指兩段模擬片段的情況與案發時不同。案件下周二續審。

案件編號: KTCC4671/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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