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射燈:意淫內容催谷 罰款當成本

壹傳媒旗下刊物因違反《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被判罰的案件達一百一十六宗,案底纍纍,外界一直斥責其刊物內容誨淫誨盜,肆意散播不良資訊,荼毒社會,但由於判罰過輕,最高僅罰款五萬元,大部分更只判罰數千元,全無阻嚇作用,致使新出版的《爽報》故技重施,以色情意淫內容催谷派發量。立法會議員和學者炮轟政府無能,懲罰過輕,令「積犯」壹傳媒有恃無恐「犯案」,危害社會兼侮辱女性,促當局加強刑罰及嚴懲重犯的不良傳媒。

公眾罷睇仲實際

根據《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任何人不得向十八歲以下人士發布不雅物品,首次定罪可判罰款四十萬元及監禁十二個月,再犯可判罰款八十萬元及監禁十二個月。「《爽報》依家態度係『你有你罰,我有我出,你奈我唔何』,呢個亦係壹傳媒一貫策略,只要派發量係不斷上升,罰少少錢都無乜所謂。」城市大學專業進修學院學術統籌宋立功指出,當局罰款過輕,令《爽報》有恃無恐,儼如「有錢就可以犯法」、「非禮罰一萬,有一百萬係咪可非禮一百次」,罰款計算入生產成本,根本無視條例的存在。若當局不改變現行鴕鳥政策,大幅增判罰款,難有阻嚇作用。

立法會議員陳偉業則認為,靠政府去規管已經毫無成效,公眾罷睇仲實際,他說:「市民嘅力量好有作用,我自己都唔攞亦唔睇,其實市民拒絕去攞,份報紙遇到阻滯,佢就自然好快『摺埋』啦。」

陳偉業已報名參加區議會屯門(樂翠)選舉,同區其他候選人包括何俊仁、沈錦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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