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霞姐命案污點證人 被質疑作供為減刑

【本報訊】女報販「霞姐」被殺案昨在高等法院續審,污點證人李祖明供稱,案發當日他看見刀手斬向「霞姐」後很驚,即掉頭離開,後來才知「霞姐」已死,而首被告便叫他們返內地暫避,又稱會安排他們到馬來西亞,惟最終未有成行。

李祖明供稱,由於首被告吳錫基(五十二歲)的妻子是他的「契媽」,他才特別為首被告賣力。他與其他「刀手」行兇後翌日便離港,首被告曾往探望他們,又曾給他們各一萬元。

不知自己孩子出生日期

辯方律師質疑指,李被終審法院駁回上訴,減刑無望,才轉作控方證人。又指李連自己孩子的出生日期也不知,怎可能對十一年前發生的事記憶猶新。律師並指李根本不認識首被告及其妻。

李否認說法,並稱無人承諾他作供可獲減刑,他只是想交代事情。他承認過往是個不負責任的男人,但殺人的事,他每天都想起。他強調他認識首被告,並稱過往在首被告的麻雀館流連的時間比在家時間還要多。

首被告與次被告蔡偉強(四十五歲)被控於九九年九月廿二日謀殺何慧霞,以及於同日作出三合會成員的行為,兩人否認控罪。

案件編號:HCCC 399/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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