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65歲父姦淫10歲女候懲

【本報訊】六旬老翁於去年在家迫令十歲親生女兒與他性交,今年一月女童向社工揭發事件及報警。被告昨於高院承認四項亂倫罪,求情時聲稱因體弱多病及發現妻子有外遇,擔心會失去子女「糊里糊塗」下犯案;法官對此說法有保留,但先索取被告的背景及心理報告,還押至下月十五日判刑。

去年離婚 08年中風

已退休的六十五歲被告承認四項亂倫罪,案情指事主X○○年在內地出生,案發時與父母及弟居於屯門。去年二月被告進入X睡房與她性交,她因害怕而就範。其後三個月內,被告再與X性交,其中兩次在同一日發生。警方於三月廿五日拘捕被告,警誡下他承認犯案且無用安全套。

辯方求情稱被告內地出生,與首任妻子九六年離婚,翌年認識X母,○四年在港結婚,X與母先後來港,兩夫婦去年七月離婚;辯方又指被告○八年兩度中風,活動能力下降且腦退化,妻子對他態度惡劣,○九年發現妻有婚外情,對方更嘲他年老及要求離婚,因怕失去子女,身心不平衡下犯案,又指他非壞人及感後悔,愛惜子女,把卅萬退休金照顧子女,辯方引述X的心理報告指女兒不希望父坐監,且無重大心理創傷,希望法官輕判。

案件編號:HCCC 207/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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