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居屋補價 多支持計息

【本報訊】房屋委員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昨日討論新居屋政策,大部分委員認為新居屋日後計算補價時,視作貸款的資助額應計算利息,但利息多寡未有定論,需進一步研究,但委員傾向新、舊居屋補價差距不應太大,以免引起爭議。委員又認為,新居屋綠白表比例應維持六比四,而非政府傾向的各佔一半。

小組委員會主席張炳良會後稱,新居屋補價是討論焦點之一,委員會未最後決定是否計息,需要更多數據研究,有委員建議房屋署應推算出在不同構思下的補價差距,讓委員參考。

重售公屋被拒

張炳良認為:「房委會補貼市民買居屋,若干年後,業主將資助額歸還房委會,房委會收回現值,應該計少少利率。」他又說,社會上關注到新舊居屋補價制度不同,若補價水平有很大差距,會產生公平性問題。

委員蔡涯棉則稱,多數委員贊成收息,為公帑保本,但對通脹掛鈎有保留,因為在高通脹期,利率可高達五、六厘,累積一段時間後,將來業主賣樓,補價會很高,所以計息時要較保守,多些保障業主。

另一委員黃成智亦擔心,若利息訂得太高,對買家的負擔會很大,而為拉近新舊居屋補價差距,建議為舊居屋補價提供折扣優惠。他又認為,新居屋在二○一六年始推出首批二千五百個單位太慢,希望能提早。黃成智建議重新出售公屋,但遭拒絕,他希望政府再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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