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港鐵遭3度非禮 18歲女生報警擒狼

【本報訊】廿九歲保險公司男文員在六天內三度於北角港鐵站車廂中,向同一名陌生十八歲女生涉嫌上下其手非禮,包括撫摸女生的胸、臀及大腿,女生一直啞忍沒有報警,直至日前第四次再遇見他時,終報警求助。

被捕男文員昨於觀塘法院提訊,控三項非禮罪。法庭將案押後本月廿五日轉往東區法院再訊,期間被告獲准擔保外出。

廿九歲被告陳家駿被控在今年十月十三日、十七及十八日,先後於北角港鐵站車廂內非禮十八歲女事主X,被告不認罪。控方昨在庭上指他有同類案底,故反對他保釋。辯方申請保釋時指,被告於保險公司任文員,月入一萬七千元,又指被告在保釋期間不會騷擾控方證人,最後裁判官批准被告保釋。

控方庭外透露,被告跟X小姐互不相識,不過被告在六天內接連三度在相同地點非禮X,包括撫摸X的胸部、臀部及大腿。X在三次事件中都啞忍,直至第三次事件發生後的三天,她再次遇上被告於是決定報警求助。

案件編號:KTCC5568/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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