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臉偷渡案 首被告罪成候判

【本報訊】內地青年去年十月戴上矽膠臉具易容成外籍老人,成功在港登機欲偷渡到加拿大,但最終被揭發。而案中兩名男地勤涉嫌讓內地青年和其他偷渡者登機被捕,案件在區院經審訊後,其中首被告被裁定一項串謀以欺騙手段取得服務罪成立,收押至今日判刑;次被告則獲脫罪當庭釋放。

首被告鄒柏健(廿七歲)及次被告陳榮聰(廿七歲),同被控一項串謀以欺騙手段取得服務罪,控罪指他們在去年三月至十二月,串謀其他不知名人士,讓未獲授權人士取得加拿大航空的服務,登上由香港前往加拿大的航機。

次被告當庭釋放

法官昨裁決指,首被告在被捕後曾向警方透露,他只是聽從上司「阿袋」的指示行事,當指定的人登機時,他則「隻眼開隻眼閉」,讓有關人士放行。首被告辯稱「咩都唔知」,只是一名「旁觀者」,在上司等的壓力下行事。惟法官認為他明顯有份參與整個計劃,他本身是一名地勤人員,有責任檢驗登機者證件,而他在事件中不執行職務已屬合謀行為,遂裁定他罪成。

至於次被告,法官認為雖然有入境處人員目睹他放行偷渡者,而偷渡者的登機證上資料與其護照資料明顯不同,是一個很明顯漏洞;惟案中沒有直接證供指次被告有蓄意放行及串謀的行為,故裁定他脫罪。

首被告代表律師求情指他從未犯事,在案中只屬小角色,亦無證據指他收受利益.而他在案發後已辭職,沒有重犯的機會。

案件編號:DCCC 205、208/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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