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院派「過期藥」折磨病童

繼公立醫院印錯藥單險釀事故後,近日再有市民揭發醫院錯印藥物標籤有效日期,惹來亂派過期藥物疑雲!兩歲小童早前因持續發燒而向威爾斯親王醫院急症室求醫,獲醫生處方抗生素,但家人其後發現藥物的有效服用日期已過期多時,多番擾攘下才獲悉為日子出錯!立法會議員與專業人士直指威院派藥過程有誤,促嚴肅處理事件。

年僅兩歲的溫小朋友因持續發燒,於八月十八日被父親抱往威院急症室求醫,心急如焚的溫先生指當日得悉兒子毋須留醫後即時鬆了一口氣,並往藥房領藥,未料噩夢卻隨之而來。溫指醫生共為兒子處方兩樽抗生素藥水,期間家人因擔心小孩不慣口服藥物擬向藥房職員索取口服針筒,卻被諸多阻撓,與職員多番理論才被「擲」出針筒,不滿職員態度惡劣。

職員態度劣 拒發口服針筒

幾番擾攘後,溫以為兒子將可藥到病除,未料卻「有藥吃不得」,「返到屋企一拎樽藥水出嚟睇吓,點知就見標籤嘅日期係八月一日,即係過晒期啦!」溫為免兒子誤服過期藥物,遂於翌日早上再到威院查詢,最終獲覆藥水並未過期,只是職員錯貼有效日期標籤,並着病人放心食用,「點解可以連標籤都貼錯,咁大間醫院冇派藥指引咩?叫病人點放心得落呀?」

威院發言人證實,上述抗生素稀釋後保持冷藏後有效期為十四天,由於藥物於八月十八日才解開封條,故正確有效期為九月一日。發言人指有關配藥員承認,當時因集中計算服用療程及稀釋抗生素藥水的安全使用期限,並未留意標籤上書寫的有效期限,加上藥劑師當晚曾與溫母討論口服針筒一事,致未能專心地核對藥物有效日期。發言人又指,病人年約三歲,處方藥物的分量為五毫升(即一藥匙),故職員未有即時派發口服針筒,但並未有就態度惡劣一事作出回應,僅稱職員已就病人家長的需要作出配合。

「配藥員同藥劑師一個貼錯標籤,一個又冇對清楚,錯咗就係錯!點可以賴被其他嘢影響?」立法會議員王國興直斥威院推搪塞責,又指拒絕為小童提供口服針筒一事有違「人本醫療」宗旨,做法令人失望。

香港醫院藥劑師學會副會長崔俊明認為事涉威院藥房職員疏忽出錯,並指藥房配藥流程一般先由配藥員配藥,再由藥劑師核實才向病人派藥,故是次事件屬雙重錯誤。

記者:林綺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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