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詞有理:有辱斯文

十九才子睇錢份上,為淫賤黎的免費報撰寫鹹濕小說,本來無可厚非,人為財死,鳥為食亡嘛,這年頭誰不喜歡花花綠綠的鈔票。好笑的是,有人為了證明自己的鹹濕小說並非不雅,竟把余光中的詩拿來攀比一番,簡直不倫不類,就好像把以前《真欄日報》的鹹濕小說與《紅樓夢》相提並論一樣,那不是侮辱曹雪芹嗎?

食得鹹魚抵得渴,還是淫賤黎夠坦白,他從來不敢把自己比作甚麼詩人,而是擺明車馬宣淫販賤,只要有錢賺,自認契弟也無所謂,這大概就是真小人與偽君子的最大分別吧。事實上,想立貞節牌坊就不要做婊子,而做了婊子就一心一意做下去,永遠也不要妄想甚麼貞節牌坊。

畢竟,香港人並不是傻瓜,可以任你糊弄,《爽報》究竟是甚麼貨色,大家心中有數,死撐也沒用。心水清的人不難發現,《爽報》獻世短短十幾日,廣告數目不斷萎縮,最淒涼的時候每天僅有五個廣告,恐怕連油墨錢也不夠付。一份被廣告商棄如敝屣的淫賤免費報,究竟有多大市場,不問可知。淫賤黎到底還有多少錢可以燒?

有人刻意誇大免費報的影響力,甚至指免費報將成為未來傳媒的主流,果真是「螞蟻緣槐誇大國」。其實啊,免費報內容淺薄,新聞簡單,水準低劣,與那些通街派發的商品宣傳單張根本沒有甚麼分別,如果這種報紙竟成為傳媒主流,那只能說是社會的悲哀,香港的悲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