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金:左極必右 右極必左

在一個國家,若大部分土地皆由極少數地主擁有,大多數人不論住房、覓地耕種、找地方幹各行各業,皆得仰地主鼻息,無力交房租、地租、舖租者,只有淪為奴僕。

英國在君主立憲前就是這樣的國家。在立憲之後,君主及貴族權力雖然受到明文約制,但國家大部分土地只為極少數地主擁有的情況並未改變。無田地房產的大多數人於是問:「我們的居住權怎樣?」

由此衍生了保障無家可歸者居住權的法例。至今,法例實質仍然沒有改變:縱然空置物業被無家可歸者佔用,業主也不得破門而入,不得以武力驅趕進佔者,不得恐嚇滋擾,要不然便屬違反刑法。業主要下逐客令,便得入稟民事法庭,負擔動輒千萬英鎊的訟費及忍受冗長過程。

但不是每名業主都有能力負擔訟費,例如長者靠物業收租養老,一旦物業被佔用,便往往陷入既失卻租金收入,又無餘錢打官司困境。近年,該國輿論轉趨認同把佔用空置物業刑事化,反映這主流意識形態左傾的國家,將向右調整。

說回香港,外地客購買大量本地居住單位,之後把物業空置,不出租亦不轉賣,如同長期把財物存放保險庫不加運用一樣。效應就是減少居住單位供應,要本地用家負擔高樓價。如何處理?我相信至少也得透過徵稅「鼓勵」這些業主把物業出租或轉售。香港這主流意識形態極右的社會,是時候向左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