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肺癌的病發及死亡人數仍然高踞本港癌症首位,雖然藥物治療成效顯著,但此類標靶藥物費用昂貴,病者往往難以負擔。中文大學一項研究發現,原來處方高、低劑量的標靶藥,對肺癌患者治療效果相若,因此建議公私營醫院統一使用低劑量,可較高劑量減少一半藥費。
肺癌其中一個成因與吸煙有關。中大腫瘤學系莫樹錦授昨指,本港有五至六成肺癌患者屬於非小細胞肺腺癌,患者可用化療配合標靶藥物治療。本港公私營醫院均使用標靶藥「貝伐株單抗」治療晚期及擴散期的非小細胞肺腺癌,但哪種病人不宜服用或服用劑量則未有統一研究結果。
中大腫瘤學系與全球各地的研究中心合作進行「ABIGAIL」臨床研究,將三百名晚期及擴散期的非小細胞肺腺癌患者分為兩組,分別按病人每公斤體重接受低劑量七點五毫克及高劑量十五毫克「貝伐株單抗」配合化療;再單獨使用該藥,直至病人情況出現惡化。
研究顯示,服用低劑量及高劑量藥物的患者,無惡化存活期分別為六點八個月及六點七個月,沒顯著分別。莫樹錦又指,「貝伐株單抗」仍未納入醫管局藥物名冊,若按低劑量處方,一名體重六十至七十公斤的病人每三周需花一萬五千至二萬元藥費,高劑量則需三萬至四萬元。他建議,公私院統一用低劑量,可減輕病人藥費負擔。
研究亦發現,病人體內一種名為VEGFA的生物標籤,與抑制血管腫瘤生長有密切關係,影響病人對藥物的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