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誓追究要學校賠命

患有思覺失調的十七歲中四男生黃凌鋒,去年五月在學校早會時當着全校師生跳樓身亡,死因庭陪審團昨一致裁定他死於自殺,並建議政府重新審視現行的融合教育政策是否適合精神病患者,以及向有關學校增撥資源、提高老師比例及提供適當適時的專業協助。惟死者父親聲言要追討學校:「我唔要道歉,我要佢哋賠命!」

黃凌鋒於去年五月廿四日,在東涌天主教學校內從高處跳下操場自殺身亡。證供顯示,凌鋒於事發前半個月在敬師日以班代表致辭時,臨時更改講辭內容,公開批評老師,結果遭校方懲處,包括要他記大過、停課並連續五日在教務室思過,以及每朝回校在老師監察下服精神科藥物。其父母控訴校方明知凌鋒病情仍重罰,終令他不勝壓力自殺。

促審視現行融合教育

死因庭經研訊後,陪審團昨裁定凌鋒死於自殺,同時提出兩項建議:政府要重新審視現行的融合教育政策,是否適合精神病患者;在現行政策下,政府應增撥資源,提供適當適時的專業支援予學校及特殊學生的照顧者,亦要考慮減少班中人數,加強校方對學生的看顧能力。

凌鋒雙親昨聽取裁決後與親人拉起橫額,望給兒子討回公道,其母直斥學校沒與家長及醫生合作栽培凌鋒,「仲害佢、害咗年輕嘅生命,唔值得」,她說若非老師保證兒子安全,她不會讓兒子回校吃藥。父親黃陽照表明會向平機會求助,並會與律師商討是否對學校展開民事索償,他指摘學校社工及老師「將責任推晒落死者度,如今死無對證」。

代表家屬的律師何俊仁稱,會將本案提交立法會,討論如何落實死因庭建議。他認為校方懲處死者時沒考慮其承受能力,與他缺乏溝通,根本不了解他的特殊處境,甚至可說是無知,就連負責輔導他的老師,竟不知教育局有就處理精神有問題學生發出指引。

據黃父稱,凌鋒去世對其妻影響甚深,她現時仍經常將兒將凌鋒掛在口邊。黃父坦言凌鋒確實乖巧孝順,從不用父母擔心,中三時已立志投身旅遊業,閒時還會到老人院做義工,即使想要手機電腦,也不會要求家人買,反而會到快餐店兼職賺錢。

黃父又說,事發時在同校讀中一的幼子與凌鋒感情要好,凌鋒墮下時他亦在操場,此後他每逢聽到巨響,腦中都會浮現哥哥墮樓之情景。幼子現已轉校,一家人亦從東涌調遷到將軍澳,希望展開新生活。但幼子成績大為退步,家人雖知道他承受莫大壓力但無從開解,因為「佢都唔鍾意提起件事」。

案件編號:CCDI 466/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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